
3月16日,蕲春县2023-2025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(政府采购)中心顺利实施,这是该县在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施行后开展的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。

此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涉及工程造价咨询、审计服务、会计服务等14类,519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,确定入围供应商370家,综合淘汰率28.7%,充分体现了“竞争择优、讲求绩效”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为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(图文来源:湖北日报,通讯员朱怡霖 王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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