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县农村有序建房,各职能部门多措并举,取得比较好的成效。截至目前,我县发放农村住宅图集2500余份,设置图集宣传栏579个,开展入户宣传2.2万余人次,有力推广、宣传农村房屋建设统一风貌。始终保持有力度、强度、深度、温度,形成“有规划覆盖、有审批程序、有标准图集、有检查验收、有违建查处”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新格局,群众依法依规建房意识得到明显提高。

高位推动,全面部署有“力度”。
加强组织领导。印发《蕲春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成立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专班,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、分管同志具体抓、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,保障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。强化工作部署。蕲春县委、县政府多次召开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,专题安排布署宅基地管理和村民建房工作,要求各乡镇、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《蕲春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抓好农村村民建房管理,保障依法依规建房。细化工作责任。按照“县政府主导、乡镇主责、村级主体”的原则,明晰县相关部门、乡镇和村级组织工作职责,县农业农村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住建局及各乡镇各司其职,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,将村民建房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
把握重点,规范管控有“强度”。
布局科学化。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村庄建设目标、任务和分类编制要求,按照尊重实际、应编尽编的原则,编制“多规合一”实用性村庄规划。组织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专项规划,在农房建设、村庄形态、景观风貌等方面提出明确管控要求。审批程序化。各乡镇均设立联审联批窗口,规范审批程序、明确审批时间、加强过程监管,全面公示公开建房审批工作流程,统一审批表格,规范审批文本资料,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。监管长效化。构建县、乡镇、村三级监管体系,县级有宅基地执法监管人员17人,乡镇有兼职从业人员56人,各村级组织有协管人员529人;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,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线索,第一时间依法有效处置。今年以来,核查省市下发的问题图斑52处。
标本兼治,疏堵结合有“深度”。
广泛宣传发动。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,广泛宣传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》和《蕲春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建房管理政策的知晓率、支持率和参与率。保障用地需求。落实村民建房用地指标,全面摸底农民建房需求,在每年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,安排5%的新增指标专项用于农村村民建房。2023年,该县建房需求户2140户,建房需求人数8561人,拟使用宅基地用地需求总量481亩,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198亩,新增宅基地用地需求283亩。严格督办考核。探索建立违法违规建房举报制度和规范管理制度,将规范村民建房工作纳入镇、村目标管理考核;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办,印发督查通报,对工作开展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,对违规建房监管不到位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严肃追责。
保障需求,用心服务有“温度”。
图集引导保美观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期待,组织编印全县农村住宅设计图集,通过县融媒体平台、微信工作群等发布图集二维码,开展“送图下乡”、“农房选图”活动,同时把选用图集设计户型纳入农房建设审批前置条件。目前,巳发放农村住宅图集2500余份,设置图集宣传栏579个,开展入户宣传22000余人次,推广宣传农村房屋建设统一风貌。培育工匠提质量。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及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“一村一匠”培育行动,培训农村建筑技术工匠237人;同时大力宣传建房安全知识,制发“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”宣传手册16000余份,大力提升农房建造水平。排查隐患护安全。针对农村住房安全,组织开展排查行动3轮,对全县29万余栋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,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141栋,全部经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。对鉴定结果为C、D级的1245栋农村危房(包括附属用房),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整治措施239户,采取劝离锁门、搬离、标识管控等管制措施1006户,守住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底线。
下一步,我县全力抓好农村村民建房管理,让农民群众住得安心、住得放心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好坚实基础。